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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則新聞標題是寫著:殘暴富家子虐殺前女友 判囚終身
原來是之前的那個慘忍虐待女友致死,還以毒品控制並拍下畫面供自己欣賞的變態,
最後的判決結果,就是囚禁終身。
新聞連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4/8/25n9d.html

本篇新聞甚至在內容寫著:上節目暢談自己的專長,長相一表人才的宋志宏,不只是香水專家,還是迷你摩托車賽車手, 但私底下,其實是沉迷吸毒,涉嫌虐死前女友致死的性癖好者,被法官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原本人人稱羨的富家子,變成階下囚,讓人不勝唏噓。 你發現了什麼?這個新聞還是在說明這位加害者的身份,若不是殺了人之類的,他的生活多好多好, 這些不就是在主導著讓我們漸漸認同世界的價值觀?有錢就是一切? 所以有美好前途的人殺了人就很可惜?那些被逼得走投無路搶劫殺人的就比較賤? 其實就是殺人,就是犯了極大的罪。 媒體的嗜血是因為讀者的胃口養大,豢養著這個無形巨獸來侵蝕我們的良知, 讓我們也覺得:對,活著最好是有錢。當然這就跟惡魔毀滅世界佔領世界後一樣, 接下來呢?這是個每人都要去思考的問題,你若有錢,接下來呢? 如不能幫助這個世界,你也是白白活著。 回到原話題,我只能對這兇手說:真是恭喜你,因為是在台灣殺人,不用一命抵一命。
倒帶至之前不支持死刑的王法務部長,真的是讓我覺得心有矛盾,
我其實也不希望以「人」的角度去贊成死刑殺人,但常常我們也會看見有許多枉死的人,
若你要說,他們為合而死?或是這世界上若有神,為何允許這些事情發生?
每天層出不窮的強姦、殺戮,如果我們認為是很稀鬆平常的,那個才是生病。

看到美國隨隨便便過失殺人都要判個幾十年,台灣的法律就像是虛設一樣,
動不動就緩刑就好了,有判等於沒判,不禁懷疑,是不是怕犯人太多國家養不起?
大家都去吃牢飯就好了?才想說不要讓太多人被關?

我真心的想跟每位被判死刑的人說,今天你沒死,是因為有神讓你生存在台灣,
你的罪孽,是用死去的人的性命換來你今天繼續多活一分一秒,你都是賺到的。
所以如果你能活著,應該秉持造福人類的心做事,也是你的義務。
當然就如同之前沸沸揚揚的死刑論,有人覺得你不是受害家屬,怎麼懂那種親人被奪的心情?
或是說今天已經死了受害者,再多一個加害者死也無法彌補,讓死去的人活過來。
這些當然都對,不過我還是想想耶穌那樣,支持後者的心情為大,不過也要讓這些活著的人有意義。
不只是「活著」,你們還要新生與贖罪!
如果那些死去的人活著,是否也會希望愛自己的家人,不要變成另一個兇手去奪人性命?
這就是不容易的地方,要去原諒要去知道那個加害者為何會變成這樣可憐人?
都是有他原生家庭與環境的來由;不過這並非代表我們若了解到他是誤入歧途、壓力過大導致人格扭曲,
總總的不順與負面撕裂了他的人生,就會對於他所犯下的殺人、虐待、造成別人不愉悅的事情就沒發生過,
或是他所做的這些都是為了補償它失去的其他人生所以造成虐殺等等,都是不公平的。

我不能說那位被殺的女孩,是神造成他在這個時候被另一個人虐殺,不過,正如我們都知道的,
這件事的發生,是要告訴我們,什麼樣的人事物,是我們不該也不行做的。
所以,以暴制暴可以平息一時痛快,但就於生命來說,也是在奪去另一條生命,
沒有人樂意擔負這樣的壓力,即使我們有著「法律」這樣的正義在背後支撐,當你在面對良心時,
也是會無言以對。更不要把奪走生命這樣的行為,看成是如吃飯喝水一樣的正當,無論是法官或是兇手,
或是任何一個執行死刑的人。

正如大家都知道人生很短,生命很渺小一樣,整個社會如過在偏向毫無善良與愛,只在乎金錢和名譽,
遲早台灣就是個罪惡之島,永遠無法翻身。要記得的就是,你看到的那些負面的新聞,是實在存於我們週遭生活之中。
並不是印刷品或是螢幕前的一小段文字,對你的人生毫無意義。 這些事,是讓我們要變得更好的借鏡,懂得去愛惜每個人,即使他們不可愛,
正如聖經說,我們若單愛那愛我們的,那些犯罪的人不也是如此?
雖然很難,不過這就是神要我們學習的地方,愛是犧牲,愛是包容,愛是永不止息‧‧‧
今天若犧牲了性命,就是救了一人也值得。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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